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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委机关幼儿园2016年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2016-07-04 luck_lee110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 〈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0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 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且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以上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名单附后)。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数3人,进入资格复审考生10人。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4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省委机关幼儿园办公室(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大院内)。乘车路线:市内乘1路、3路公交车至小东门站下。

联系电话:0551-62606314 联系人:顾主任

省委机关幼儿园网址:http://www.ahswyey.com/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原单位录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3)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考生须提供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 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 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技巧考核两部分进行,专业测试总分按100分计算。

结构化面试(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包括写教案(15分)、说课(20分)、无生上课 (20分),面试前按抽签顺序确定相关教材内容,给予考生40分钟封闭备课,分析教材、说课及无生上课时间为每人15分钟;另根据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的相关 内容,进行现场答辩(15分),时间为5分钟。

技能技巧考核(30分):1、舞蹈(10分)。2、自弹自唱(20分)。其中舞蹈自选,题材不限,时间设定3分钟,现场提供音乐播放器;自弹自唱现场抽取测试曲目,曲目准备时间为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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