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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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国家对培养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着人才的质量和规格,对教育工作具有全程性的指导作用。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方向,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
狭义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在国家对受教育者培养的总的要求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上的具体要求。
(二)教育目的的作用
教育目的的意义和价值表现为其在教育实践中具有导向、激励和评价的作用。
1.导向作用
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制度的确立、教育内容的取舍、教育方法和手段的选择、教育效果的评价,都是以教育目的为依据和前提的。教育目的无论对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都有目标导向作用。
2.激励作用
目的是一种结果指向。人类的活动既是有目的、有意识、有计划的,那么也就应该有着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教育活动因为有可以达成的最终目标,最终目标就可反过来成为一种激励的力量。
3.评价作用
教育目的是衡量和评价教育实施效果的根本依据和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检查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效果,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程度,都必须以教育目的为根本标准和依据。
(三)教育目的的理论
1.宗教本位论
宗教本位论主张使人在宗教的影响下,以皈依上帝为其生活理想,把人培养成虔诚的宗教人士。其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
2.社会本位论
社会本位教育目的论的观点是:因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所以要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意教育的社会价值;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 和社会成员;教育是国家事业;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的指标。其代表人物有柏拉图、涂尔干、凯兴斯泰纳、赫钦斯、巴格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