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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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9月1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 12日到7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厅人事处(或机关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
0571—85211803(浙江省文化厅机关党委)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9号浙江省文化厅
邮政编码:310007
原标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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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