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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市201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编制岗公告

2016-07-19 luck_lee1101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7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四、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2、应聘高中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3、应聘小学教师,为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79名。(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办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报到证原件一份等(2016年 应届毕业生未签约者不需开具未就业证明,但需学校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同时填写《2016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 式两份并签名。

对在邓州市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除外)的大学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邓州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并打印一份。

5、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对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对取消或核减后空缺的岗位数,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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