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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2016-08-09 luck_lee1101


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重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校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佛山南海官窑。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须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并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薪酬待遇,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8日起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gdgm.net/)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法。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恕不退回),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22日起至2016年8月24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 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寄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快递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教育路31号: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 学校办公室陈老师收,邮编528237”,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2.报名所需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暂缓就业人员还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 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 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 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 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6年9月1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进入考试人员数量与招聘岗位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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