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luck_lee1101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学年度)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5〕253号)精神,对于免考人员进行补充界定:
(1)特种病人(癌症病、麻风病、精神病等)或经专业部门认定已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必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及学校签出意见。
(2)考试期间经教育局同意离职培训、进修、跟班学习,或由学校派出培训学习的,除原已安排外出培训的,学校不允许考试期间安排外出培训。
(3)考试期间经教育局批准请假的。(以请假条为依据)
(4)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的男教师、50周岁及以上的女教师可不参加考试,由各单位认真审核为准。(2016年12月31日前)
其他情况:
(1)脑血栓、瘫痪、肾衰竭、工伤等病种人员经专业部门鉴定为已不能正常上班的可以免考,由学校审核并签出意见。
(2)在考试期间请产假或因做试管婴儿保胎以及生病等不能参考人员,可推迟考试,考试时间待定,各教管中心、学校要认真审核和统计,并通知到位。
(3)对于已无故离校,学校无法联系的教师,不能参考的,各教管中心、学校写出相关说明,由教管中心主任(学校校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教育局。
原标题:关于七星关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考试免试的补充通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