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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委党校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之一)

2016-09-06 luck_lee1101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我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履行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采取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计划招聘7人,均为事业编制。需求岗位、所学专业、招聘人数等相关信息见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是2017年8月前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科研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

2016年9月1日,在丹东市人事人才网(lndd.hrss.gov.cn)及部分高校(北京、沈阳、大连、长春所在地的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丹东市人事人才网网站(lndd.hrss.gov.cn)或登录网易163邮箱(dddxgkzp@163.com,密 码:dddx123456)下载《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017年应届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和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直接到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 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2、邮寄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丹东市委党校人事处并电话联系确认(有效身份证明、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生须提供的在读证明、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及所获奖励证书等原件不寄送,考试时请携带,以备审核),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中共丹东市委党校 邮编:118000

报名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宾馆路362号

六、资格审核

(一)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5:1的,则减少相 应专业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专业岗位的招聘。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dddxgkzp@163.com邮箱公示,并以电话、信函通知本人。

(二)复审。考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丹东市委党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教学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时间为100分钟。以考察专业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为主。分值100分,按20%计分。

2、教学试讲: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确定入围试讲、面试的人员。入围试讲、面试的人数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试讲时间为30分钟。要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课并进行试讲。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分值100分,按60%计分。

3、面试:教学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察内容包括角色认知、政治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等。分值100分,按20%计分。

三项测试加权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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