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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招聘骨干教师初审结果公示

2016-10-06 luck_lee1101


根据《2016年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以及《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实验学校招聘骨干教师基本素质要求》,青岛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了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16年10月14日(周五)12:00—21:00

2.地点:北京四环宾馆(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100号)

3.需提交材料:

(1)《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照片);

(2)《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

(5)学历学位证书;

(6)体现教育教学能力的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均须在2016年9月15日之前取得)

(7)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出具)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

4.特别提醒:现场资格确认不分先后,各位应聘人员务必备齐所需材料。逾时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与申报材料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5.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人员需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1.时间:10月15日(周六)—16日(周日)

2.地点:北京市十一学校(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6号)

三、选聘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食宿由学校承担,交通等费用自理,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初审合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青岛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反映。

监督电话:0532--66966629

原标题:2016年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初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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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岛高新区所属青岛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初审合格人员名单.docx

青岛实验学校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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