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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2016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技能考核公告

2016-10-10 luck_lee1101


为了组织实施好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确保榆林市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6年榆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榆纪发〔2013〕15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榆林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考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原则。面向广大考生公开本次专业技能考核方式、命题范围、考核标准、考核成绩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分学科、按县区统一时限、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量化打分、择优录取。同一岗位当天完成。

(三)坚持教育行业特点。实行以课堂教学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备课、教案、课堂教学应急处理、班级管理等方面,全面考核评价考生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择优招聘。

二、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对象及组划

1、对象:报考2016年榆林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所有考生。

2、组划:由各招聘县区组织,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报到时由招聘县区通知。

三、考核方式和范围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即面对评委讲授10分钟的简约课,侧重考查考生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班级管理方面的能力。其中,应聘美术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应聘音乐岗位的,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才艺展示自备),才艺展示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应聘幼教岗位的以开展组织活动为主,同时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才艺展示自备),才艺展示和组织活动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应聘体育岗位的,要求讲授10分钟有学生参与的实体课,增加5分钟的特长展示。备课时间1小时,备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教案上不能体现个人相关信息。音乐、幼教岗位,考点只提供电源和电钢琴,其它乐器和器材考生自备;美术岗位,画具画板和标准4K画纸自备;体育岗位,考点提供体育教材中所涉及的相关器材和场地(不提供有安全隐患的器材)。讲课期间,讲课人员不作自我介绍。抽签及讲课前,讲课人员均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自觉遵守考核工作有关规定。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由本人自备,除教材、教学参考书外其他资料不准带入备课室。

各学科评委组在主委的组织下,根据《评分表》进行具体评价赋分(满分100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的成绩之和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记入《汇总表》(附件5)。主委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字后,现场宣布考核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所在岗位根据专业技能考核人数需要分设考场(分组)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考核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专业技能考核考场考生专业技能考核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专业技能考核考场的加权系数(专业技能考核考场的加权系数,即取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平均成绩除以本考场考生的平均成绩)。用各专业技能考核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注:原始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总平均分、分考场平均分、加权系数、加权后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考核标准

专业技能考核依据目标与内容、过程与方法、教学基本功等方面综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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