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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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师范学院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6[55]号),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我校定于11月10日-14日进行面试考核和业务考核工作。
一、时间安排
11月10日面试考核,8:30开始,面试考核安排见附表1。
11月11日-14日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安排见附表2。
二、11月10日面试人员需于上午7:50准时到晶博楼美术系二层面试一组候场室和面试二组候场室报到。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每个试讲内容的15份教案。
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15份。
3、本硕博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及复印件15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核要求
1、面试考核综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2、应聘教学岗的人员教学考核综合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3、应聘行政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唐山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面试考核和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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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