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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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广西教育厅发起成立的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成立于2009年4月,实行理事会管理的组织形式,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广西民政厅。基金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规定,围绕广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心工作,遵循宗旨,创新工作,拓宽渠道,凝聚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拾遗补缺,积极开展捐资助学、奖教奖学活动,着力打造公益教育事业项目品牌。2012年,被广西民政厅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管理(兼文秘)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兼文秘)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诚信廉洁;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热心教育慈善公益事业,勤奋敬业;
4.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灵活应变能力和出色的执行力;
5.具有一定项目策划能力,熟悉各种公文文体,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掌握应用PPT,Excel、Word和其它办公软件。
7.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决策的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参与项目课题调研、论证、撰写分析报告、项目运行、项目宣传报道以及项目完成检查总结等工作;
2.负责基金会对外宣传工作,维护和更新基金会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3.负责基金会与主管部门的往来公函文件的传递;
4.负责基金会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处理秘书处日常会务、事务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文秘、中文、新闻、经济类、管理类相关专业;
(三)从业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拥有至少一年以上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工作经验;
(四)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处理综合能力;
(六)具有计算机特长或获得秘书证者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