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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幼儿园2016年招聘教师编制人员公告

2016-11-10 luck_lee110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下属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民事业单位,共有4个园区。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1 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方法:分现场或网络两种报名方式,市内的必须现场报名,市外的可采取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nbhq.gov.cn)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师德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详见附件2、附件3)。

现场报名地点: 1、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副园长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96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87268500。2、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苍水园区副园长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172号);联系人:丁老师。电话:87368331。

(2)网络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电子版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师德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451804214@qq.com 或304156483@qq.com,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nbhq.gov.cn)、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上同时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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