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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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00名中小学教师,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具体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范围
1、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2、选调范围
江西省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南昌县在编在岗教师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从事招聘岗位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11月23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名师),省、市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5、小学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初中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07年元月以后未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入的在编教师。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12月9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从事对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③《南昌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2份(附件3);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⑤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名师),省、市骨干教师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仅限于放宽年龄条件的考生提供)。
(3)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两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一张粘于报名表右上角)。
(4)缴纳考试费用50元。
(二)考试方式
1、本县教师采取笔试的方式(不面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试题题型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2、开考比例为2:1。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15日—12月16日(上班时间);地点:南昌县人社局三楼干部科)。
3、考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若末位并列,则根据学历高低、教龄长短来确定排名顺序)。
4、如果某一岗位报名数或录取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将其剩余招聘计划数加入已达到开考比率的对应学段相应学科:语文、思品、历史、体育四个学科如有空缺招聘计划数可相互调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五个学科如有空缺招聘计划数可相互调剂;英语、音乐、美术三个学科如有空缺招聘计划数可相互调剂。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南昌县人社局网站、南昌县教育体育信息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昌县人社局和南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昌县人社局和南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各岗位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通过复审出现的空额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五)录取与选岗
入围人员根据排名顺序录取与选岗。选岗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