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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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贯彻实施<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22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9号)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2016〕3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
学校前身之一是始建于1921年的天津工商大学,主体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校现有马场道和滨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万余人,教职工千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七百余人。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17个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点(中译外研究方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学校与世界40多个国家的近200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积极践行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与韩国顺天乡大学等海外7所高校合作开设了7所孔子学院。
学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和“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把自主学习能力与跨文化交际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特色,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致力于建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
二、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3.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应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具备一定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事业单位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6.2016年11月公开发布招聘岗位1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校外在职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17年1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具备学士学位)以及硕、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方案和计划
招聘计划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tj.hrss.gov.cn)及我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68.208.54:8080/zhaopin/)公布,明确所需人才的专业方向、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发布时间请随时关注上述网站的通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于2016年12月初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核工作开始前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符合填报岗位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确认后,方能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核的注意事项请随时关注“天津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