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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延安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通知

2015-03-20 xredued04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现将2015年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安排

(一)领取时间

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延安电大教学楼二楼。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逾时未领者,按自动弃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2.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准考证,以防丢失。

3.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提前查看考点,熟悉乘车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教育政策法规3月22日 8∶10— 9∶40

教师职业道德3月22日10∶20—11∶50

教 育 学3月22日14∶00—15∶30

教育心理学3月22日16∶10—17∶40

(二)考试地点

延安中学(延安市北关街)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罚。

4.考生自带文具,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考生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2319119

(原标题:延安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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