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6
xredued0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精神,洞头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现将合格名单(二)予以公示。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对象,请于5月21日至5月28日公示时间内,向洞头县教育局举报。举报电话:63481000(局纪委),63482326(局政工科)。
洞头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二) (共5人):
一、 幼儿园教师资格(4人):陈静静、郭福婷、李丽君、林爱琴
二、 小学教师资格(1人):陈飞鹏
原标题:洞头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二)
洞头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