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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平阳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15-07-02 xredued04


一、领证对象:

2015年春季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对象。

二、领证时间:

2015年7月2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408室(状元路68号,详见教育网上的“平阳县教育局搬迁公告”)

四、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身份证;

2.如由他人代领的,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

原标题: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平阳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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