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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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女子学院是由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妇联共同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女子院校,全国三所女子普 通本科院校之一。学校创建于1952年,迄今已有六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全国和山东省妇联妇女/性别研究培训基地、全国和山东省 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山东省性别平等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山东省“十二五”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基地、山东省传统文化重点教育 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女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学校有市中和长清两个校区,市中校区玉函路,长清校区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设有外国语学院、教育 学院、文化传播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旅游学院、社会与法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11个教学院部,开设25个普通本 科专业、3个校企合作本科专业、46个普通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工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在校生12000多人。
学校专任教师57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67人,硕士学位教师438人,博士、硕士专任教师占89.4%。学校享受国务 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有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6人,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
学校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为重点,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学历结构、学缘 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和整体素质。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进修、访学、学术研究等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学校大力 创新人才引进与用人机制,树立爱护人才、珍惜人才、用人所长的良好风尚,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千方百 计搭建发展事业平台,想方设法营造发展环境,促进教师积极主动争创一流业绩,初步建立了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学校和社会需求 的“四有”师资队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专业技术人员45人。具体岗位要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其他所需的资格条件;
6.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①中共党员;②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