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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教育和体育局2016年学校招聘安保公告

2016-05-21 luck_lee1101


为维护我县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县学校安保人员18名,其中:罗场镇幼儿园1名,硕勋幼儿园1名,来复镇幼儿园1 名,沙河镇幼儿园1名,大窝镇幼儿园1名,大窝中学1名,潆溪乡中心校1名,潆溪乡安宁小学1名,沙河镇凤新小学1名,沙河镇寨子小学1名,月江镇中心校 1名,月江镇福溪小学1名,蕉村镇中心校1名,罗场镇陈村小学1名,庆符镇曲洲小学1名,可久镇中心校1名,可久镇红旗小学1名,文江镇腾龙小学1名。现 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男20-45周岁;女20-35周岁(对现已在我县学校安保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5周岁)。

2、身高:男160cm以上;女155cm以上。

3、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备有效《健康证》)、无精神病史。

4、视力:双眼视力裸视1.0以上。

5、无犯罪史、吸毒史和被劳教处罚史(具备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6、退伍军人和已在我县学校任安保工作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二)聘用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用后,每年按照12个月发放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间各法人学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在从业安保人员工资中扣除,单位承担部分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在各相关法人学校报名。

(四)招聘办法

1、高县教体局成立“高县学校安保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以上招聘条件在高县教体局信息网和相关法人学校乡镇公共场所拟发公告。

3、报名地点在设置安保岗位的法人学校,法人学校负责初审,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上报“高县学校安保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4、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史、吸毒史和被劳教处罚史等相关证明、退伍军人须持本人退伍证(交复印件)。

5、各校初审后将相关资料报教体局,“高县学校安保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提供资料复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在安排岗位时可进行跨区域调节,教体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聘用。

6、经教体局批准聘用的校园安保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聘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实行一年一签。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一式四份,学校与安保人员各执一份,上报教体局和人社局各备案一份。

7、咨询电话:0831—5416105,联系人:黄国强。

原标题: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招聘学校安保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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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招聘学校安保人员报名表.doc

高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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