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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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单位拟按其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聘用马崊、林莉君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报名、考核、体检等相关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 13日到6月 21 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厅人事处(或机关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2196(省文化厅人事处)
0571—85212194(省文化厅机关党委)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29号
邮政编码:310013
原标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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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