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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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栏目查询认定结果。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于 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合格学历)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领证地点:长江路272号207室。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领证地点:中山南路333号秦淮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小学教师资格证领证地点:玄武区如意里20号(区教育局西二厅)。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领证地点:山西路84号鼓楼区政务服务中心(居民服务大厅)。
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由所在学校公布。
南京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