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luck_lee1101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以下人员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 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人事处调配科(综合楼南区502)
3、需带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016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
③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及担任满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证明;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四、面试
1、时间:2016年6月25日
2、考生集中地点:创业楼111室(6月25日8:00)
3、面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及素养。
4、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原标题:关于公布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招聘辅导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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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