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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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结果,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由考察组提出任用意见,报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七)任前公示和办理聘任手续。对拟聘任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后管理与待遇
(一)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和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校长津贴按《黔南州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执行,符合《瓮安县优秀人才引进办法》条件的,同时按该办法执行。政治待遇与瓮安县三中、四中、五中、草塘中学校长同等待遇。
(三)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能胜任的,免去其职务,另行安排。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七、信息发布
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公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瓮安教育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 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 自负。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瓮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组织领导
为保证瓮安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瓮安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领导小组:
组长:夏吉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谢 静(县教育局局长)
王小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 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唐显萍(县编办主任)
龙继锋(县财政局局长)
石 毅 (县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教育局,由谢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咨询及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778567(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田应时 手机号:18984645088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瓮安县纪委监察局:0854--2918162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54-2918252 瓮安县教育监察室:0854--2778333
原标题:瓮安县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六中)校长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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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公开招聘思源实
验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