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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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水平。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和女生进入面试人员不超过50%的比例范围内,对男女生笔试成绩分别排序,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南京工业大学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2.考试程序
(1)所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现场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提交《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原件(个人签名须手写)。
(3)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才资源部和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材料明细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期刊封面、目录);
④其他可以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限三项)。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将在人才资源部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 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人才资源部和人才发展孵化基地共同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录用人员均采用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人才资源部和人才发展孵化基地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58139146联系人:潘老师、陆老师
025-58139140 联系人: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业大学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8139070 联系人:覃老师
原标题: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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