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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国考:考点预测:教育法律法规(二)

2016-06-25 xredued04


2.幼儿的特殊权利

(1)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幼儿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随意剥夺幼儿的受教育权。

(2)身体健康权

身体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它是幼儿人身权的重要内容。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幼儿的身体安全。

(3)人格尊严权

有些教师往往不重视幼儿的人格尊严权,侵犯幼儿人格权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会给幼儿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

(4)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 先决条件。教师应当保护幼儿的人身自由权。

考点五 幼儿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预测

赵老师是幼儿园大班的老师,一次会议上,她就幼儿园管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园长却说她没有这个权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园长的说法没有错

B.这位老师的行为越权了

C.园长的说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园长的说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考点归纳】

1.幼儿教师的一般权利

(1)幼儿教师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2)幼儿教师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与人格尊严有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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