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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6年招聘师资博士后公告

2016-07-01 luck_lee1101


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八、待遇

师资博士后按《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师资博士后享受我校A类毕业生入编教师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2.根据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我校为师资博士后办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师资博士后可以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公有住房。未租住博士后公寓或学校公有住房的,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货币租房补贴。

4.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16-25万元/人/年【含以上1至3项的所有待遇总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人事处);陈老师(研究生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86399250(人事处);83776192(研究生院)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原标题: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师资博士后方案

点击下载>>>1-2.xls

1. 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

2. 福建农林大学A类毕业生认定条件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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