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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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八、待遇
师资博士后按《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师资博士后享受我校A类毕业生入编教师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
2.根据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我校为师资博士后办理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师资博士后可以申请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公有住房。未租住博士后公寓或学校公有住房的,可享受每月2000元的货币租房补贴。
4.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16-25万元/人/年【含以上1至3项的所有待遇总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人事处);陈老师(研究生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86399250(人事处);83776192(研究生院)
E-mail:rsk07@126.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原标题: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师资博士后方案
点击下载>>>1-2.xls
1. 福建农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
2. 福建农林大学A类毕业生认定条件一览表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