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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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 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瑞安城市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教育学类教师、金融类教师、会计类教师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教学技能;
(三)浙江省户籍。户籍关系已迁入高校的2016届毕业生须有户口迁移证明;历届生户籍以2016年7月9日为准,请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情况。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瑞安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1)执行;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分为现场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择一报名,不得重复申报。咨询电话:0577-65663351。
1、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7月8日(星期五)至2016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锦湖街道锦湖路电大巷8号(瑞安城市学院后幢办公楼302办公室)。
所需材料:(1)如实填写的《瑞安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3)单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2、网络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9日下午17:00。
网申方式:报考人员将所需材料(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压缩电子文档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 zjracsxy@163.com)。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人才网、瑞安城市学院网公布。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1、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于报名当天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2、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于2016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瑞安城市学院接受资格审核。
3、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为瑞安城市学院。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上述时间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