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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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说课和现场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说课范围为所报岗位的专业内容,主要考查报考人员课堂教学能力,时限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现场答题内 容为教师基本素养,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运用教育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总 成绩按说课成绩占70%、现场答题成绩占3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在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设定入围体检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说课成绩高者;如两门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 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 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职级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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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咨询电话:0577-65663351。
原标题:关于瑞安城市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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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城市学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