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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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 2 寸照片 2 张。
5.资格审查:凡提供假证件者,取消选聘资格,并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6.开考比例为 1:2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其选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1.考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应学段高年级教材说课稿。考试总分 150 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 100 分,说课稿占 50 分)。
应聘体育、美术、音乐教师职位的,考本学科高中知识。应聘其它学科教师职位的,考小学高年级学科知识和初中知识,其内容、难度、长度参照“中考卷”。
2.考试时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 上午 9:00 — 11:30( 其中语文 9:00 — 12:00)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公示
根据选聘计划,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灌云教育信息网、县教育局院内公示栏公示 ( 如遇分数相同,则按说课稿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时间为 3 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调查。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五、其他
1.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编委办、县人社局负责监督。
2.县城区直属单位(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新区实验小学)教师不得报考。
3.三所选聘学校在同一所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同一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只录取1人。
4.凡被选聘教师,须按新单位的岗位现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灌云县城区部分小学选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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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