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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6-07-06 luck_lee1101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笔试于2016年7月 13日上午9:30-11:30在学院第一教学楼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招聘岗位不低于1:2,且笔试成绩65分(百分制)及以上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

(五)心理测试

报考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作为参考。

(六)面试

面试拟于2016年7月14日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有才艺或专业技能展示的可进行现场展示。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由学院对其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由学院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 人事关系及福利待遇

(一)人事关系

招聘的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和职称评聘等由人事代理公司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具体工作由我院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按照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6〕133号)规定执行,新进的人员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间薪金待遇。

2.院内其它津贴福利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政治经济待遇除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的外均参照同类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详见学院网站人事招聘《人事代理暂行办法》(http://rsc.cqyu.edu.cn:8005/)

十、 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盐井坝1号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400712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23—68315810

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23—68315866

纪委监督电话:023—68315197

原标题: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简章 (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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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2016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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