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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人员公告

2016-07-08 luck_lee1101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笔试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领证卡,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的领证卡。

(4)资格初审合格的直接考核岗位报考人员均免笔试,直接参加考核。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待定,总时量150分钟,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 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8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教师岗位笔试分学科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

非教师岗位者(会计、建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分专业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

所有岗位笔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四)考核

1、考核对象:

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均为考核对象。其他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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