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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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嗯,我懂”;“我能体会”:“请继续讲”;“然后呢”;“原来如此”;“有意思,我正陪着你”等。
(3)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能用是、否作答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你能说说原因吗?”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
(4)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5)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6)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自己的真实感受。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观察法可分为参与式与非参与式两种。对观察得到的事实应及时做记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项目检核表将要观察的学生各项心理特质或特征性行为作为项目列于表上,所观察的学生具有某些特质或行为特征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作出标记。
(2)评定量表将被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于表上,研究者将被观察学生的表现与表中项目相对照。并根据符合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定。
(3)轶事记录是教师对学生观察后,及时对所观察到的重要事实,以叙述性文字所作的一种简明的记录。它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级、观察的时间与观察者的姓名,观察事实及其发生情境的描述,观察者的解释与建议。
3.自述法自述法是通过学生书面形式的自我描述来了解学生生活经历及内心世界的一种方法。日记、周记、作文、自传、内心独白都是自述法的具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