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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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所有报考人员需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合卷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 识考试内容为心理学、教育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考点为准。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报考者7月16日下午15:00—18:00到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5.说课
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说课对象。若确定为说课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对象,如专业成绩又相同,则同时进入说课程序。
(2)说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
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参加面试人员均为考核对象,按《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对考核对象实行量化打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7.拟调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2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若总成绩相同, 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因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8.公示
拟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
9. 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遴选纪律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参与。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报考人员应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将取消拟调资格。
六、本公告由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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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