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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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中小学:
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在我区已实施三年,取得了明显效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学年 “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66号)和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我区今年将继续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 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原则上选派支教教师需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男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0岁,女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选派的支教教师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支教安排。
二、支教模式
采取“省会城市十中心城市十县城”模式。
三、受援学校
区内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受援范围为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受援范围可在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