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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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特殊教育学校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12年成立,同年9月开始招生,现已顺利走过了四年的办学历程。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智障子女的入学需求,经县教育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教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的我县在职在编小学教师,特岗教师工作须满四年。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残疾学生有爱心和耐心,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
3.专业基础扎实,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身体健康,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初级及其以上职称、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不含在读大专),专业特长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