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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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以网上报名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于2016年8月16日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考试对象
凡自愿报名参加应聘者,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核,确认符合我校公告招聘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的,统一由组织人事处通知参加考试。
2、笔试公共科目:专任教师笔试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为准,职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知识》,考试内容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考试方式: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考试内容及试题并组织考试。
4、考试要求:完成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5、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三)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学校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2、测试方法和程序:专任教师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职员以问答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评议组考官评定成绩的加权平均成绩为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能力。
2、综合面试方法和程序
(1)综合面试方法:以问答式和特长展示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程序: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考官的组成。其成员由学校校级干部和专家组成。具体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前临时通知。
(2)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小组。一是组织管理候考室1人;二是面试室内负责有关计分工作1人、计时工作1人;三是资料准备小组。每个组的工作人员将选派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和职员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待面试时临时通知。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采取的记分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X位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X。面试完毕,主考官要当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当场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名确认并退场。
(4)面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 同,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 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 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园网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 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 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笔试、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做为学校编制外聘用工作人 员,不占学校编制。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学校校聘人员绩效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按有 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若因有关政策原因不能购买住房公积金,学校将在工资中补发单位应缴纳部分。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核聘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 风。聘用工作要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组织人事处)
牟老师:13518493049 张老师:15983294226
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电话:0832—5908833(川南幼专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1、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员报考信息表
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