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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招聘幼儿园教师编制岗公告

2016-07-26 luck_lee1101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7月29日09∶00-8月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6年7月29日09∶00-8月4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yzrsks.com)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 需在2016年8月2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201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 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yzrsks.com )。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 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 消)。有关情况及时在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江都教育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8月5日 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6年8月8日-9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区教育局行政楼207室),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8月8日-9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 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资格初审期间,审核部门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 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 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区教育局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江都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 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 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资格证书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审核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以说课的形式进行,另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项目:键盘弹唱、简笔画、讲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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