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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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能力。
(二)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2016年1月1日之前迁入户籍);在我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可不受属地户口限制。
(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蒙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发音应为标准蒙古语音;报考汉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在考录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幼师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我旗统一考试上岗的,现在岗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从2016年7月3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17:00,截止报名结束时,未完成资料报送、未填报递交报名表或未上交照片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工作相关事宜: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6年苏尼特左旗公开招聘幼儿教学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 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不可用开具的学历介绍信或证明等其他材料 进行报考。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共70元,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1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
4、此次幼儿园教学工作人员考试和公安局交警辅警人员考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旗公安部门审核考生的户籍、民族、年龄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旗教 育部门审核考生从业资格、学历、专业等情况,由人社部门审核是否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经我旗统一考试上岗人员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后发放准考 证。
(三)面试
面试定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8:00时在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进行,考生须在8月5日至6日上班时间到旗人社局领取准考证,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7:00时到考场候考室抽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到场抽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面试内容根据幼儿课堂教学实际需要进行命题,主要考察应试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 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考生须提前30分钟进入备课室备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6分钟,基本功展 示4分钟,基本功展示内容由考官指定,考生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入场。
报考蒙语授课教学人员的考生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考生语音是否为标准蒙古语音是评委的一项重要评分内容;报考汉语授课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进行面试;考生面试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通过加试,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