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luck_lee1101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核准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试讲60%+面试40%)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详见体检公告)。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 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 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 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 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 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试讲60%+面试40%)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试讲、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七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个人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桂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 资格处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 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中共桂林市委党校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试讲、面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 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中共桂林市委党校要严格按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1.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核对,岗位条件设置为学科类别的,则所属专业类别范围内的专业均可以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具体专业的,其他专业不能报考。
2.本次公开招聘中共桂林市委党校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中共桂林市委党校无关。
3.本《公告》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0773—5598075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原标题:中共桂林市委党校2016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