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luck_lee1101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推行中小学校长(股级)竞岗聘任,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股级干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上办发[2013]30号)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上犹县思源实验学校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竞聘 校长、副校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开竞聘岗位及职数
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正股级)1名;
二、报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能够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具备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知识、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协作,为人公道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具体条件
1.由县教育局任命(聘任)、现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校(园)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副校(园)长或校(园)长助理职务,并且担任校(园)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职务3周年及以上,或担任副校(园)长(含校长助理)及以上职务4周年以上(含)。
2.现在县教育局机关担任正、副股级干部,并且担任正股级干部3周年及以上,或担任副股级及以上干部4周年以上(含)。
以上任职(聘任)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
(三)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竞聘:
1.未经(单位)组织批准擅自离岗三个月及以上者;
2.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以上者;
3.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立案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公开竞聘工作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制定和公布竞聘工作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决定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工作方案(7月25日前)
制定《上犹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竞聘工作方案》,在全县教育系统公开发布。
(二)报名(8月3日—8月5日)
1.地点:县教育局人秘股,电话85412892.要求:原则上符合条件者都要报名参加公开竞聘,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1)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上犹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