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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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6年县城及周边学校师资补充工作,根据县领导审定的《县城及周边学校教师选调工作方案》精神,现制定2016年县城及周边学校选调(考试)教师工作方案。
一、县城及周边学校范围
1.县城学校:即县城规划区内中小学和职业中专、城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2.县城周边学校:即油石中小学、黄埠中小学、梅水学校、中稍学校、沿湖小学及县城非规划区小学。
二、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
中学选调学科(岗位):语文、英语、计算机。
小学选调学科(岗位):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
具体选调学校、岗位及职数,待完成县城及周边学校教师编制核定和师资调配工作后确定和公布。
三、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调的原则;
3.实行编内选调的原则;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竞聘上岗的原则;
5.坚持教师队伍大稳定原则,调出名额控制在学校(单位)教职工编制数的15%以内。
四、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教育教学业绩良好,身体健康。
2.报考县城学校应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工作年满5周年及以上(含特岗教师的3年服务期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的2年服务期);从外县调入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职工,需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工作满3周年。
报考县城周边学校应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工作年满3周年及以上(含特岗教师的3年服务期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的2年服务期);从外县调入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职工,需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工作满2周年。
3.报考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 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 教师资格证。
4.报考学科要与本人所学专业、上一学年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载明任教学科(三项中有一项即可)相同。
5.近三年(2013—2015)年度考核等次“称职”及以上,师德考核合格以上。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①未经(单位)组织批准擅自离岗三个月及以上者;
②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处分以上者;
③因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立案者;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⑤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并且愿意参加县城及周边学校选调的教师,先自愿选择一门学段学科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报考一门学段学科,受理报名后,报考者所报岗位(学科)不得再行更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7-8541289
3.报名时应上交下列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2012—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备案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
(6)准考证及存根(下载附件3填写姓名、报考岗位等,贴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7)由现任教学校出具报考者2015-2016学年度任教年级、任教学科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证明材料;
(8)在上犹三小非县城规划区学校任教的教师报名参加县城学校选调,需提供由上犹三小出具的本人2015-2016学年在县城非规划区小学任教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再行上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三)考试
语文、数学等文化学科统一组织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则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