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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县城直属学校2016考调教师公告

2016-08-09 luck_lee1101


为切实解决县城部分直属学校学科教师紧缺问题,确保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为营山中学等3所县城直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63人。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考调学校、岗位和名额

小学学科(41人)

云凤实验小学(40人):语文16人、数学16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英语2人

希望学校(1人):小学数学1人

初中学科(22人)

希望学校(4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英语1人

营山中学(18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

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物理1人、生物1人、音乐1人

三、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办中小学年龄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的在编在教学岗位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对口。

(4)报考小学学科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县域外报考者须出具编制所在学校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调的书面证明材料;县域内报考者须出具编制所在学校同意考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2)。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在国、省、县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四、考调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缺考任一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考调资格。本次考调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加分事项

1.获得县、市、省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的加5分。

具备以上多项加分事项的考生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营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营山县正西街110号)。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者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业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016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报考人员下载A4纸打印后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5)同意考调证明。

(6)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7)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加分事项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报名小组综合审查确定加分,愈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类别学科报名,不报具体学校。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律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营山县教育局于 2016年8月12日上午10:30前在营山县教育局网(http://www.ysxjyj.com,下同)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ysrsj.gov.cn,下同)上向社会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3:0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营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 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 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主要进行报考学科相应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考试范围。

2.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 登录查询。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书面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 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6:30前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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