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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县城直属学校2016考调教师公告

2016-08-09 luck_lee1101


(二)面试

1.确定考调面试人员。根据各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调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考调面试人员笔试成 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调面试人员。确定考调面试人员同查分结果一并在营山县教育局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7:30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营山二中指定候考室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导致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3.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讲课,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等。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所用教材由备课室提供:

初中政治、历史、语文、数学、地理、生物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物理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教材;

小学英语、初中英语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

小学音乐、初中音乐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四川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

小学语文、数学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小学体育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小学美术使用人民美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4.面试分组。根据学科考调名额和报名人数,面试原则上按初中、小学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分组或相近学科组合进行,由相关学科教师组建面试评委专家组,每组评委7人。

5.面试流程。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签到后,将所带通讯工具和面试无关的资料、物件全部上交到指定地方,接受检查;

各组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人员按同类别学科相对集中抽取面试序号;

各组面试人员按面试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进行备课;

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面试完毕,评委按评分标准评分,考生在面试室外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再退出面试场。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评分量化到1位小数,考生面试得分为去掉七个评委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五个有效分相加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教育局于2016年8月19日在营山县教育局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教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同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营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择调动学校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调动学校。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 抽签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没参加选择调动学校的,责任自负。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营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拟调学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 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调动人员弃 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按规定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拟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调动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调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而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均聘任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保留原取得 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工作满3个月后,若调入学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或高层级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竞聘条件,经学校 研究同意,可与本校其他同等条件人员一同参加竞聘,竞聘上岗的,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新聘岗位工资(绩效)待遇;未竞聘上的,仍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 (绩效)待遇。所有考调教师在聘用学校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不得流动。

十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委办共同组织实施。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 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及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发现, 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影响考调工作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县城部分直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点击下载>>>1-3.doc

1.考调学校基本情况

2.同意考调证明

3.2016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

营山县教育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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