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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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按照招聘岗位成立相应的面试评委组,每组评委5-9人,本校的评委不超过1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成绩高低,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的考场外进行公布并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教师岗位(含教辅岗位)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采取现场抽取题目方式,按要求回答,并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相关问题,答辩时间10分钟。
专技(医学)岗位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医疗科研能力等。采取现场抽取题目的方式按要求回答和回答评委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
3.综合成绩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确定为体检与考察的人选以网上公示和短信(电话)的形式通知本人。
体检由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通过函调、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与考察的结果,学院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及考试成绩在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逾期不交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笔试命题、面试命题、制卷、阅卷、成绩统计等关键环节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
3.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
4.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各级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本人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否则,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
6.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351-4670002
八、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路汽车到轻工学校站下车
电话:0351-4670002
联系人:樊杰 姚水清 杨希
原标题: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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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