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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乡村教师招聘公告

2016-08-11 luck_lee1101


⑵报名时应由本人详细、准确、真实填写《包头市乡村教师招聘报名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⑶办理报名手续时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登记造册。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应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考生报名时应填写志愿地区,一经录用后直接分配到志愿地区,由志愿地区教育局分配到所属乡村学校。

(5)所有考生免收报名费。

(6)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7)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8)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8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领取的准考证凭证及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评办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笔试、试讲,笔试成绩占30%,面试试讲成绩占70%。

1.笔试

笔试设综合知识测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成绩,分专业划出分数线,按实际选聘人数的1:2公布参加试讲名单。如果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达到试讲要求成绩的,都进入试讲。

2.试讲

试讲分科目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试讲时间、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按比例可进入拟录范围,要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录用成绩较高者。

五、聘用及待遇

1.乡村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试讲的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人选,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教育网站公示5天。

2.公示无异议者,由志愿地区教育局组织报到,并对考生进行考核,组织考生体检,然后按规定程序签订录用合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 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 〔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如果出现拟录人员不报到,或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替补。

4.被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享受大学毕业生见习期相应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同时办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乡村教师一切待遇。

六、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99985

市教育局师资科:5177020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纪委:5177011

原标题:包头市2016年招聘乡村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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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包头市公开招聘乡村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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