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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教研员选聘37人公告(全区教育系统)

2016-08-15 luck_lee1101


(2)述职。

述职由区教育局组织。选聘人员面向主管部门领导、特聘专 家进行述职,并同时针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必须脱稿述职,时间控制在 10 分钟内。述职总分为 100 分。

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地点: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3)民主测评。

由区教育局对选聘人员就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网 上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总分为 100 分。参与民主测评人员(由区 教育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分类与权重为:

①相应各中小学学科的科组长、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其中 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占民主测评总分的 40%。

②相应各中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主任和副主 任,其中教务处主任和副主任不少于二分之一。占民主测评总分 的 30%。

③区教育发展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占民主测评总分的 30%。

(4)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由区教育系统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根据 选聘人员的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 分。组织考察总分为 100 分。

(5)公示。

选聘成绩按述职占 40%、民主测评占 30%、组织考察占 30% 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成绩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6)聘用。

选聘成绩为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教研员继续聘用,选聘 成绩为 60 分以下的教研员不予聘用,另行安排工作,并由区纪 委派驻区教育局监察室进行戒勉谈话。

四、监督与保障

(一)区教育局成立区教育系统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教研员选聘各项工作,及时处理选聘过程中 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纪检监督,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监察室对选聘过 程实施全面监督,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与规范性。

(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研员选聘工作要做到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做好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 像。

(四)评委成员由相关教育教学专家、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 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五、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将通过政务 OA 和顺德教育信息网发布选聘各 环节的有关信息,请选聘人员密切留意。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顺德区教育局面向全区教育系统选聘教研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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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及具体安排

在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教研员应征人员名单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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