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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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电话另行通知),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 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 培训班。
联系电话: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
原标题:易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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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县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2.易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