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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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 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 修改。
2、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网上确认并缴费后,A类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 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折算百分制后的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B类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 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我校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17:00期间 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修改报考信 息,截止至9月8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并 缴纳100元报名费,缴费时间于2016年9月9日17:00截止。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确认并缴费后,A类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 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折算百分制后的成绩)才能进入下一环节;B类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 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进行公布。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 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后,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再进行职位填报。由于 报名人员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名人员应于2016年9月19日9:00至9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贵州商学院人事处 0851-84873137。
(二)笔试
1、笔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商学院组织实施。
2、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3、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50分,折算后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
4、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早上9:00-11:30。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6、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7、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9、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按照《贵州商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我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 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上公布。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我校具体实施。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身份证号,并装入信封);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在省商务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商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商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