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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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察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80%和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
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7、聘用手续和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按照考试总成绩进行选岗。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 关派遣手续,负责发放被聘用人员工资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用人单位、被聘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被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含本人负担的各项保险),绩效考核奖每月600元。在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由聘用学校进行管理、考核。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将解除合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局0533-2869883
监督电话:淄博市张店区监察局 0533-2869551
原标题:2016年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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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教育局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