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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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面试:符合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采用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 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 违反政策法规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0-8640298(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0-8640142(校纪检)
原标题:湖南理工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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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9月1日